第一卷 第115章 不如我们去钻小树林吧 (第2/2页)
“我打死你这个狗嘴里吐不出象牙的人,你敢编排我二姐,我打死你。
我二姐已经结婚了,你还胡说八道,我打死你这个不要脸的人。”
于知秋从来就是温文尔雅知书识礼的人,可是这样的人今天却突然和人打架了。
这简直刷新了于知夏的认知。
商场干架很快保卫科来人了,这下也别说什么裙子引发的战争了。
全部进了保卫科。
这时候的保卫科可和公安局一样拥有很高的权利,如果打电话通报对方单位甚至还能记过的。
所以,当一行人来到保卫科后对方了解事情真相就要求先动手的于知秋道歉。
可于知秋死不认错还说于芳该打。
于芳那边呢也不松口要送他们进班房,要告于知秋故意伤害罪。
保卫科还没见过这么脾气硬的姑娘。
“你要在这么下去,就只能送你们去公安局了。”
“去就去,要我给她道歉?做梦!”
“去公安局,她打我,我要告她告到她进班房为止。”
于是,好好的逛街就从保卫科再次来到了省城公安局。
于知夏都觉得她和省城公安局可能有些缘分,来一次进一次,来两次进两次。
不过妹妹这么硬气,她这当姐姐的当然得跟着硬了。
打人不对?打于芳那就是不对也是对!
公安局里。
“我说小姑娘,你们打人在先明明道歉就完事儿了,你这么拧巴干什么?这要是真留了案底可对你将来没好处啊。”
“我不道歉,我看到她我还要打,见一次打一次。”
嚣张,在公安局这么嚣张绝对少见。
“你这小姑娘气性也太大了。
还有人家受害者刚才也说了,如今不仅要求你们道歉还要求你们赔偿经济损失呢,你们说这是不是多此一举?你们给家里惹这么大的麻烦不怕回家你爸妈收拾你们啊?
得饶人处且饶人,再说了这多大的事儿啊?其实也没啥事儿不是?
年轻人火气不要这么旺!”
屋里的劝告还在继续。
而屋外头没有直接参与这事儿的于知夏和于中强就这么巧的站在了一起。
于中强看没人看过来,故意歪着头在于知夏耳边道:
“我听我妹妹说你们家可穷得很,一个月吃不上一回肉,你说如果我妹妹死活要你们赔钱的话怎么办?”
“你什么意思?”
于中强故意往她身边又贴近了一点,低声道:
“你求求我,兴许看到你的面子上我让我妹妹放你妹妹一马。
你要是陪我去看场电影,这事儿就一笔勾销,你们喜欢那裙子我也做主送给你们。”
陪他看电影?
“只是看电影?”
于知夏语气冰冷,可于中强哪里感受得到?他还以为自己拿捏住了人家呢。
自顾自道:
“电影院外头那片小树林可是个好地方,哥哥愿意陪你玩玩捉迷藏呢。”
捉迷藏?
捉你妹。
于知夏抡起手掌一巴掌打了下去。
这下不仅于知秋打了人,就是她也拉着于中强暴打出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