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二十七章 到达伊卡沙城 (第1/2页)
一场突袭战就这么结束了,黑暗精灵留下了十二具尸体和七八件掺了黑暗精金的普通级武器作为战利品,以结果论,胜利的自然是安一指他们。
但攻击安一指的那只黑暗精灵和黑暗精灵法师跑掉了,其他的黑暗精灵不过是弃子而已,显然那两个家伙更加关键。
这让安一指很不爽,用屁股想也知道对方身上肯定有好东西,毕竟等级在那摆着,说不定还能在贡献一两件类似阴影塑能法球的魔法物品,让他们成功逃跑这感觉实在是亏大了。
不爽归不爽,更多的还是庆幸。
如果自己穿的是那件永夜之袍,现在应该出现在沙玛斯城的复活台上,连声大骂花Q。
秘银带来坚韧如龙鳞般的物理防御力,虽然袍子这种软质的东西对势大力沉的武器防御效果不佳,单凭力道就可能把安一指砸死,但对利器的防御效果简直好的没朋友,被刺一下安一指感觉自己也就掉了点血皮。
俗话说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真要好好感谢一下瓦奥莱克,没有从他地宫里找到的秘银锭,安一指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凑齐制造秘银法袍的材料。
他并不知道,自己带去的那两块秘银锭也远远不够,老托比说给他添了别的材料,实际上是自己搭上秘银,原因自然有尼古来的一份功劳。
秘银和精金的价格差不多,不是昂贵,而是非常昂贵。即使是土豪如矮人,使用他们的时候也都是选择合金的方式使用,单凭安一指那件袍子的材料价格,就可以买下十分之一个考摩瑞亚。
尼古来对自己的学生真是掏心窝子的好啊……
——如果他能保持清醒的话就更好了。
众人收拾了战利品,并以最快速度离开原地。
在幽暗地域如果发生战斗,不管最终得胜的是哪一方,都要尽快离开,因为说不定会引来什么恐怖的猎食者。
四只大蜥蜴还剩下三只,安一指骑着的那只因为大型烈焰爆的关系顺着通道跑没影了,鬼知道它去了哪,只好招出魅影驹带路。
比起大蜥蜴,魅影驹就不那么舒适了,因为前者后背极宽,安一指在上面不要说坐着,就是打滚都没事,换成魅影驹只能老老实实的做好,时间长了,他总担心自己会不会现实中也变成罗圈腿。
一般的马匹不适合在幽暗地域行动,凹凸不平的隧道会让马蹄严重受伤,不过魅影驹拥有空中行走能力,倒也无妨。
而且它似乎挺高兴,不知道是不是幽暗地域的环境让它感觉舒服还是安一指终于拿它当交通工具使用,一路上时不时的‘吁——’一嗓子,直到挨了安一指一巴掌才老实。
至于黑暗精灵的尸体那就不用安一指他们操心了,幽暗地域因为自然环境恶劣,生物之间的竞争关系极强,导致住在这里的生物不会浪费哪怕一点点赖以为生的食物和饮水,等四人走后没多久,就有跟小狗大小的岩鼠跑出来在尸体上大快朵颐,要不了多久就只剩下几块破布和一点血迹证明他们曾经存在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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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幽暗地域中行走,是一件非常考验耐心和运气的活儿。
即使有格尔.铁拳这个土著带路,他们依旧花了非常多的时间在赶路上。
每次询问,他都会说‘快到了’‘也就一两个小时’结果愣是走了足足十个小时才走到矮人熟悉的隧道中,这要是让安一指自己找路……
算了,换下一个话题。
路上他们也碰到过不少怪物,主要都是恐爪怪,暗音盲怪这类地底常见的东西,等级还没有安一指自己高,打发他们自然不怎么费力,而且这一次非常幸运的没有碰到索尔石行怪,那玩意儿相当的难缠,其他地底生物也不愿意碰到它。
不管怎么说,在矮人的带领下,他们总算逐渐靠近了伊卡沙城,并在路上零星的见到了全副武装的矮人巡逻队,这代表他们距离伊卡沙城已经很近了。
“格尔,他们就是老托比推荐来的冒险者吗?”
巡逻队的队长似乎跟格尔认识,打了个招呼问道。
“没错,不要因为年轻就小看他们,对,就像我一样。”
弄了半天,格尔还是个年轻的矮人,说实话,真心看不出来。
巡逻队队长胡子下面的嘴唇笑了笑,格尔是个典型的年轻矮人,活力十足,有闯劲儿,急于证明自己。
不过他说的倒是没错,由于常年和金属打交道,巡逻队队长一眼就认出安一指那身价值连城的秘银法袍以及勇者无敌剑鞘里的迪兰达尔,能用这种装备的冒险者,绝对不可能是弱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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