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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八章 老同学

第一百八十八章 老同学 (第1/2页)
  
  不管怎么说,这只小黄狗是很合王存业的心意了,本来怕把它冻到,就放进背篓了,还用提前备的旧棉袄给它盖住保暖。
  
  但是这小黄狗确实是好动的性子,有点活泼得过分,几次蹬着后腿站起来往外爬。
  
  王存业见此只好把它拿出来,在怀里抱着,然而即便是抱着,它也不怎么老实,不是转着眼睛盯着周围走动的人群来回看,就是趴在王存业臂弯,对着黑娃和小金摇尾巴,小声的哼唧着叫,挣扎着想下来和两只狗玩。
  
  “这养大了肯定也是个不安分的……”
  
  王存业笑呵呵的道,反倒越看越满意。
  
  随后还兴致勃勃的跑到两个熟人的摊子前,给小黄狗称了下重量,六斤出头。
  
  “卖狗的应该没湖弄人,这大概就是只小虎头黄,要不刚出月的小狗崽子没这么沉的。”
  
  他对陈凌说道。
  
  “嗯,确实,一个月大的小狗能有六斤来重,就算大种了,是虎头黄应该没差。”
  
  陈凌赞同道。
  
  “凌子,卖铃铛出摊了,走,咱们去看看啊。”
  
  爷俩正说着话,二舅哥就拽起陈凌去前面的小摊上挑铃铛了。
  
  他是给家里的驮马买的。
  
  驮马身上挂铃铛能防狼。
  
  本地的驮马是矮马,矮马体小精悍,耐渴耐劳,适应性强,擅长走山路,跋山涉水不在话下,是本地山区驮运的主力。
  
  这种矮马纵然优点众多,但是非常怕狼。
  
  所以要给驮马搭配铃铛,狼远远地听见铃铛的声音后,就知道有人跟着了,多数情况下是不会过来的。
  
  狼性谨慎,除非是隆冬找不到食物,饥饿难耐,否则是不会冒险攻击人和进犯村寨的。
  
  这个时候差不多快上午十点了,镇上的人流越发稠密,一眼望去全是人,熙熙攘攘,热闹哄哄,连远处的大桥都看不到了。
  
  等王庆忠已经挑好铃铛了,陈凌想了想,也选了两个,准备过年的时候,给小白牛挂上,添点喜庆。
  
  买完铃铛,三人就赶回了药材铺子。
  
  正巧王素素她们刚把药材卖掉,在距离药材铺子不远的布摊旁边挑布。
  
  她们挑选好布料,摆布摊的婆娘就用木尺量好尺寸,在量好的位置剪出一个口子,用力一扯,“刺啦”一声,整块布就齐齐整整的扯了下来。
  
  两种花布,两种蓝布、黑布,前后足足扯了五六块。
  
  “娘,买布做棉衣么?”
  
  陈凌他们走到跟前后,王庆忠就凑过去问道。
  
  “嗯,药材卖钱了,给娃娃们做两件新棉衣。”
  
  高秀兰笑道。
  
  “哦,今年你给真真,给通通做就行,俺家东东不用了……”
  
  王庆忠嘿嘿笑着:“前两天他外婆说在给他做了,你今年就轻松点吧。”
  
  “那你不早说,布都买下了。”
  
  高秀兰有些埋怨道。
  
  小娃娃长得快,做棉衣的时候,往往都是尽量往大了做,能穿两三个冬天。
  
  等个头长起来,实在不能穿了,才会拆掉,重新把棉衣接上一段,这样还能够继续再穿。
  
  所以布料就扯得比较多,且给小娃娃做衣裳,布料的质量不会太差,再加上棉花,算是笔不小的花费。
  
  “啊?新萍没跟你说么?”
  
  王庆忠愣了下,四处看了看,没找到媳妇。
  
  不止郭新萍没在,还有王真真三个都没在,仔细看了看,陈凌家的牛也不在旁边。
  
  “真真他们要去学校给牛喂水,二嫂怕他们乱跑,也跟着去了。”
  
  王素素在旁解释道。
  
  “啊?这样啊……”
  
  王庆忠挠了挠头,笑道:“没事的娘,多出来的布料,来年再给东东做,俺家东东不嫌弃旧料子。”
  
  “你留着新布料给通通做吧,前年给大嫂用的就是旧布料,可不能老让通通穿旧的。”
  
  “好了,我能不知道?”
  
  高秀兰没好气的瞪了二儿子一眼:“这话还用你说?”
  
  陈凌在旁看着,禁不住笑道:“大哥和二哥感情真好。”
  
  “呵呵,他们俩啊,好的时候能好成一个人儿,闹别扭的时候,大半年谁也不理谁。”
  
  “多大的人了,跟个娃娃似的。”
  
  这时,王存业在身后撇着嘴道。
  
  “咦?爹,你挑到小狗啦?”
  
  王素素眼睛一亮,快步走到跟前,把小黄狗抱到手里一阵逗弄。
  
  她向来喜欢狗。
  
  高秀兰见状也凑过来:“这不是跟咱们家以前的大黄狗差不多么?”
  
  “啥差不多,这可是虎头黄。”
  
  王存业不高兴道。
  
  “虎头黄咋了,虎头黄不也还是狗么,一个狗,还非要赶场买,把你高级的……”
  
  高秀兰回嘴道。
  
  这两天,陈凌已经习惯了老丈人和丈母娘时不时的拌嘴。
  
  等王素素终于抱着小黄狗玩够了,就拉着她去旁边的摊子挑头巾。
  
  王素素现在剪成短发了,今天出门还戴了粉白色的发箍,瞧上去年轻俏丽,若是不知情,任谁看都是个没出嫁的大姑娘。
  
  “你不适合这大红头巾,太艳。”
  
  看到王素素走到摊子前,就直奔大红头巾去了,陈凌无奈的提醒道。
  
  王素素人如其名,她适合一些素色的衣服来搭配。
  
  加上肤色白皙,大红色会让她显得老气。
  
  “你又这样说,除了咱们结婚那一年,我都还没戴过红头巾呢。”
  
  王素素怨道,说着把红头巾摘下来,戴在头上,轻轻系好,转过来问:“怎么样?真的不好看吗?”
  
  陈凌顿时笑了,伸手帮她理了理头发。
  
  “好看,俺媳妇怎么都好看,你喜欢咱们就买。”
  
  不得不说,长得好的人确实是怎么搭配都难看不了。
  
  就像王素素,红色的头巾,虽然不如浅色的头巾衬她,但也并没有显得难看,漂亮的齐额刘海,白里透红的脸颊,水灵灵的大眼睛,又怎么会难看?
  
  “就是整得跟新媳妇似的,哈哈……”
  
  陈凌左瞧右瞧,打量了一阵后,突然冒出来一句。
  
  “去你的。”
  
  王素素羞瞪了他一眼,便转身问起价格。
  
  陈凌也走到摊前看了看:“再买条红围巾和红帽子吧……”
  
  其实大红色的针织棉帽和围巾王素素戴上会更好看,起码比围巾要好看的,不会显老气。
  
  “我有头巾就够了,剩下的给你挑……”
  
  小媳妇买块红头巾就已经很满足了,闻言就笑嘻嘻的对他道。
  
  “还给我挑啥,围巾和帽子直接买一双不就行了,咱们两个一起戴。”
  
  陈凌笑道。
  
  “那也行。”
  
  王素素抬头看他一眼,眉眼弯弯。
  
  “你们两个先慢慢逛吧,我们去学校找真真了,这疯妮子不知道又干嘛哩,半天不回来,我们过去看看……”
  
  高秀兰冲他们说了声,向前走了一段,随后又转过头来提醒道:“是镇东的小学,不是你哥那里,不想逛了就过来找我们,近得很。”
  
  “知道了娘。”
  
  高秀兰三人走后,陈凌又带着媳妇逛到两个苗族妇女的摊位跟前挑首饰。
  
  买了条银项链,和一双银耳环。
  
  “咦?前面还有照相的?”
  
  王素素突然指着前面的拐角处。
  
  那里支着个照相的摊子,紧挨着墙根,还搭了个紫黑色的小帐篷,帐篷的外表有些破旧,上面还打着许多补丁。
  
  “走,咱们去看看。”
  
  陈凌还是第一次在赶集上遇到照相的。
  
  县城和长乐乡只有过庙会才有,普通逢大集是没有的,因为过庙会几乎都是节日前后,往往也是和亲戚见面的时候,比较高兴,才会照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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