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九章 你可以叫我的名字 (第1/2页)
男人一愣,自然是不敢不答,要是不答,恐怕下一秒就要灰飞烟灭了。
在人间逗留太久了,男人自己也忘记了。
大概有十多年了,具体是多久,我都忘记了。
叫什么名字?
孙志伟。
张诚正在打字的手一顿,眼睛从电脑上移开。
孙志伟,这个名字还真是如雷贯耳。
十八年前的一个清晨,丰瑞市的菜市场,发现一些尸块了。
这件事引起警方的注意,凶手后来又在其他菜市场,丢弃尸块。
孙志伟的头,是最后发现的,脸上被刮花。
当年的技术没有那么厉害,如果不是孙志伟的身上,有个胎记。
恐怕连身份都无法确定。
案件一出,轰动全国,一直到现在都不知道,凶手到底是谁。
想不到孙志伟的鬼魂,竟然在人间游荡了十八年。
杀你的人是谁?
孙志伟此时才回过味儿来,你要帮我?
张诚拉开抽屉,将瓷瓶拿出来。
不然呢?你只要心愿未了,就永远都不可能去投胎。
林巧千叮咛万嘱咐,一定让你投胎。
我可是收了钱的,这点职业操守还是有的。
时隔多年,孙志伟每一次看到,自己残破的身躯,都能想起当时的痛苦。
然而记忆消退,这么多年过去了,只隐约记得凶手的名字。
凶手的长相,他也早已忘记了。
这么多年,孙志伟一直不愿意投胎,就是因为杀他的凶手没有抓到。
孙志伟变成鬼魂的前三年,一直跟在凶手的身边。
孙志伟潜入凶手的梦里,找他索命。
凶手惊恐万分,随后找来大师,在家里做法,买了护身的物件。
孙志伟便无法近凶手的身,只能在凶手的家附近徘徊。
正是如此,孙志伟才走上了不归路。
孤魂野鬼见孙志伟是个新鬼,便欺负他。
阴差阳错下,孙志伟吃掉一个鬼魂,感觉自己的浑身都充满力量。
孙志伟想要强大自己,便吃掉那个地方所有的鬼魂。
渐渐的,孙志伟忘记初心,一心只想强大自己,成为鬼王。
时间长了,鬼魂已经没办法满足孙志伟。
孙志伟发现生魂比孤魂野鬼,更加好吃,便开始到处狩猎。
直到遇到林巧,孙志伟靠近林巧,本想趁着林巧放松警惕时,吃掉她的灵魂。
但是与林巧相处一段时间后,孙志伟爱上了林巧。
孙志伟努力抑制自己,和林巧过上平凡人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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