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遵纪守法的良民一枚呀 (第2/2页)
此时,书记员接着说,“报告审判长,本案公诉人、辩护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其代理人,均已到庭,本案被告人已被提押到法庭候审室,本案证人均已到庭等候传唤。”
“庭前准备工作全部就绪,可以开庭。”
审判长沉稳地点了点头。
她敲击了一下法槌,朗声说道,“沪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现在开庭。”
审判长接着问道,“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你的姓名是?”
朱博伟老老实实回答道,“朱博伟。”
“请说一下你的基本信息,包括出身年月,身份证号码,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住址,与被害人的关系,
朱博伟一一回答了。
审判长又问道,“你与被告人是什么关系?”
朱博伟回答道,“报告审判长,我是被告的丈夫。”
审判长的目光移到李杭身上,“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请陈述你的身份、基本情况及代理权限。”
“李杭,沪市李杭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李杭回答道。
“传被告人吴秀雅到庭。”
两名法警押着吴秀雅从法庭门口走了进来。
这是时隔很久之后,朱博伟再次见到吴秀雅。
在吴秀雅被关押期间,他从来没有去看望过她。
吴秀雅全程微微低着头。
但朱博伟也能看出来,她的状态十分萎靡。
曾经,吴秀雅只要稍微露出一点难过的表情。
朱博伟就会感觉天都要塌了。
而现在,看着吴秀雅这副狼狈至极的样子。
他心里却没有一丝波澜。
吴秀雅被带到被告席上坐下后,审判长先询问了她的基本信息。
然后问道,“你以前是否曾受过法律处分?”
吴秀雅说道,“没有。我是一个遵纪守法的良民,从来不犯法。”
吴秀雅见缝插针地为自己辩解了一句。
不过审判长头也没抬。只是转而开始询问向文雪。
等到所有出庭人员的信息都询问完毕后。
审判长宣布道,“现在宣布法庭组成人员,本法庭由何萍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王文文、陈豪南组成合议庭。书记员李玉梅担任记录。”
“沪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徐庆、孙丽薇出庭支持公诉。”
“向文雪出庭为被告人吴秀雅辩护,并代理附带民事诉讼事宜。”
“李杭出庭,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朱博伟代理附带民事诉讼事宜。”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在庭审中有下列权利:”
“一,如果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和公诉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能响公正裁判的,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二,可以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
“三,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
“四,被告人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后作最后陈述。”
随后,审判长又一一确认了,所有当事人已听清楚他所说的内容。
并且对合议庭的人员组成没有异议,不需要申请回避。
“被告人吴秀雅,你听清楚了吗?是否申请回避?”
吴秀雅摇了摇头说,“我不申请回避。审判长和两位审判员一看就是好人,肯定会公正裁判我的案件。”